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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江堰市社会福利院位于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575号,占地52亩,总建筑面积21986平方米,总投资9254万元,总床位500张,绿化率达45%,抗震强度8度。建筑规模、设施设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,是一所集收养、代养、疗养为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,主要为全市的“特困”老人及社会老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医疗康复、休闲娱乐等服务。
提供24小时全方位人性化养老服务,让老人们颐养天年。
根据老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,新福利院开设了丝网花、书法、合唱、舞蹈、棋牌等课程,还将大小节庆的文艺表演定为“规定动作”。同时,还修建了农场,通过认领一棵树、认领一片地的方式,让老人在劳动的同时,感受种植乐趣。如今的新福利院,通过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、为老人提供优质多元服务成为了川西地区福利院的佼佼者,不仅在面积、床位上稳居前列,就连入住老人的平均寿命也有了提高。
帮助一位老人,解放一个家庭是我们的目标;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,是我们的服务宗旨;
“爱心、细心、耐心、尽心、恒心”是我们的服务准则。让每一位入住老人享受最好的关怀和照顾的经营理念;
让老人满意、让子女放心、被社会认可;一直致力于打造一个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医的养老环境。
位置优越、交通便利、环境优美,拥有专业的护理团队,欢迎广大老年群体入住。
入院须知 :为了使每个入院老人健康愉快的在本院过晚年生活,先拟订下列入院须知,望家属和老人密切配合,自愿遵守。
一、凡欲入院的老人与本院联系,填写入院申请表并有近期正规医院检查的三大常规报告单(肝功能、心电图、胸透)经审查批准后,来院办理入院手续。
二、入院老人须在直系亲属或单位负责人(退休孤老)陪同前来本院签订协议书。
三、每个老人必须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。
四、老人外出在身体条件允许下,向门卫登记,经予同意后方可外出,如擅自外出遇事故均由本人负责。
五、老人损坏院内东西照价赔偿。
六、老人入敬老院要做到应尽的义务
1、家属必须做到每月探望老人至少1-2次。
2、老人违反规章制度发生意外,家属不得无理取闹。
七、每月按时交付费用款。无理拖欠费用按自行退院论处。
八、老人违反院内规章制度者,经多次劝告无效者,劝其出院。
九、老人进院前,家属隐瞒老人病情者(老人患痴呆症等精神病者)院方有权通知家属及时出院。
十、探望时间 上午:8.00~11.00 下午:2.00~5.00。
2000元/月起


